日前,内蒙古自治区、山西省财政厅分别印发了关于重新组建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报,其中山西省财政厅以急行的方式下达通知,两地皆拒绝甄选承销团的机构在5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送来至财政厅。此前,有数江苏、重庆、安徽、贵州、新疆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等8省市自治区发布了2015年首批一般债券发售额度及期限,再加近期的省份,最少有数十省份转入地方债券发售程序。地方债券发售节奏减缓山西省通报称之为,2015~2017年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重新组建遵循认同意愿、优先结算能力、掌控风险的原则,白鱼重新组建承销团成员20家,在此基础上,按照《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主承销商评价方法》确认主承销商8家。
据理解,山西省的债券发售工作将于6月启动。内蒙古财政厅发布的重新组建承销团通报表明,内蒙古政府债券还包括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分期分批发售,将自由选择不多达30家的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。
有地方财政厅人士坦言债务偿还债务压力大,而地方政府债券移位将不利于减少政府融资成本,移位后的融资成本不会减少到5%左右。如果某省的利息开销每年在100亿左右,通过发售地方债能增加一半的利息支出,既减轻了地方的开支压力,也为地方挪留出一部分资金,用作增大其他支出。不过,自江苏省债券发售延后之后,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地方债发售将在多省市全面延后,主要是因为上万亿规模的低利率、较低流动性政府债难获得投资者注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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